海口救市新政购房可落户契税可减征
发布时间:2021-01-20 08:30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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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晋源 近日,海口政府颁布了《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(下文简称为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包含了30条促进经济发展的举措,其中有关房地产的举措为4条。 《意见》规定,将放宽本省籍居民购房入户条件。按购房面积实施差别化入户: 购买60(含)-90(不含)平方米新建商品房(含产权式酒店,下同)可在所购商品房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、配偶和符合计划生育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,申请登记户口人数(简称入户,下同)总计不能超过2人 购买90(含)-120(不含)平方米新建商品房入户不超过3人 购买120平方米(含)以上新建商品房入户不超过5人。 同时《意见》还规定,将减免部分购房税费。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,且该住房属于家庭(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、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,下同)唯一住房的,减半征收契税。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,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,按1%税率征收契税。
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,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,免征个人所得税。